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11/29 13:58:25 被浏览:1703次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培养高等专科层次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专任教师中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1项及以上;。
(二)学术骨干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前三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市级重大专业项目。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2023年6月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2.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或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
2.具体报名步骤如下:下载填写《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yrsc@wjw.beijing.gov.cn应聘报名。要求将邮件及附件的标题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学习阶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学历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考试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中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采取面试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其他岗位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专任教师中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1项及以上;。
(二)学术骨干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前三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市级重大专业项目。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2023年6月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2.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或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
2.具体报名步骤如下:下载填写《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yrsc@wjw.beijing.gov.cn应聘报名。要求将邮件及附件的标题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学习阶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学历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考试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中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采取面试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其他岗位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时间:2024/11/29 13:58:25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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